2010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
经中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研究,商市人社局、编委办等有关部门同意,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拟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条件
选调人员除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规定的基本条件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主任科员(含)以下职务,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(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);
(二)具有硕士以上学位(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法律),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可以放宽到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学士学位;
(三)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(四)近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(因在校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);
(五)哈尔滨市市区户口。
二、选调程序
(一)报名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填写《市政府法制办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》,携带相关材料,到市政府法制办秘书处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查。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,由市人社局考录处审查把关,经审查合格者发放《笔试通知书》。
(三)笔试。采取闭卷形式,时间为2个小时,卷面总分100分,考试内容包括法律专业知识、命题论文,参考范围有《综合法律知识测试题集》(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)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四)面试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。面试采用百分制,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,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机关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,包括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合作共事、语言表达、专业技能、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五)组织考察。
1、确定考察人选。面试结束后,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确定综合成绩。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。
2、考察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工作实绩、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。
(六)试用与调入。办党组听取考察情况汇报,讨论决定拟调入人选,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。
三、报名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2010年9月3日至9月5日上午9:00时-11:30时,下午13:30时-16:00时。
(二)报名地点:1、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大厦2704-1房间,电话:84664497(9月3日);2、南岗区小文明街1号506房间,电话:87080007(9月4日、9月5日)
(三)所需资料:
1、《市政府法制办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,请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下载,http://www.hrblaw.gov.cn);
2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;
3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公务员身份证明(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);
6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
本方案未尽事宜,由市政府法制办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二○一○年八月二十日
(来源:市法制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