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资于中国住宅底商型建筑的国内金融公司,遭受数百亿韩元的损失,从而受到了韩国金融监督院的制裁。金融行业1日称,友利银行、大宇证券、富国证券2006年3月对韩资开发公司在中国青岛施工建设27楼规模的住宅底商型建筑,共提供了357亿韩元的项目投资贷款。然而,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后,该项目被搁浅,金融机构只收回92亿韩元,遭受265亿韩元的损失。金融监督院认为,去年对友利银行进行综合检查时,并没有对贷款方面进行严格审查,因此发生了该案件,由此对有关负责人处以严重处罚。据悉,金融监督院还计划对大宇证券和富国证券进行监查,调查这些公司对此事是否适当地控制了风险。友利银行一位职员说:“我们在贷款审查过程中,确认中国地方政府的事业合同书等,对此事十分注意,而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房地产限制和全球金融危机影响,该项目被迫中断”“就此,有关负责人引咎辞职。”